年,8岁的医院做了手术,此后他身体恢复得很好。直到年,15医院做了常规的B超检查,左肾显示“未探及回声”。
医院告上了法庭,但法院一开始并不受理,当地卫生局的鉴定结果为“左肾萎缩,不属于医疗事故”。但他在车祸手术前做的CT却显示双肾形态、密度属正常。周福斌先后去北京和上海做了检查,结果仍然是“左肾缺失”。
医院打了四次官司,做了十几次鉴定,但鉴定的结果并不一致,他的学业也因此受到影响。医院一次性赔偿15万元,周福斌的母亲不服,开始上访,为了上访头发都白了,还先后被劳教、拘留,如今涉嫌寻衅滋事被判刑两年。周福斌知道母亲为自己不断地奔走上访后,极力劝导她不要再这样做,但都没用,现在母亲每次出门,他都会感到特别害怕。
周福斌谈过一个女朋友,但因为少一个肾,对方父母认为他是不健全的,拒绝了他。周福斌又一次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他决定不再让母亲为自己吃苦,积极面对问题,向法院申请开腹验肾。目前法院方面还没有给出回应。
只有一个肾,无外乎三种理由,第一是有的人天生就只有一个肾,周福斌先前的检查结果显示双肾健全,这一点对他并不适用。第二是肾脏萎缩到无法在影像资料上确切显示出来,临床上有过类似的案例,徐州的刘某某因为车祸接受了手术,数月后发现右肾脏不见了,他向医生索赔万元。医生不想被冤枉,于医院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肾脏萎缩而非消失。
第三种就是因为肾脏被切除了,但一般情况下,除非肾脏已经病变,医生是不会将人完好的肾脏给切除的。部分阴谋论者会认为医生会拿患者的肾脏去黑市上卖钱,但从现实上来说这是不太可能的,因为肾脏移植需要先进行配型,然后做很多检查,对供体严格筛选。周福斌是因为意外事故去做手术的,医生不可能先知先觉,预知到他会在某一刻出现意外,提前配好型。
肾脏取出后,还必须在24到36个小时内进行移植,超过了这个时间段,出现无功能肾的可能性就会高出很多。所以医生基本上不可能先把肾部切除冷藏保存,然后找到合适的需求者再去卖钱。
对于周福斌来说,维权之所以那么难,主要是因为时间跨度实在是太长了。年实施手术,年才发现问题,中间的变量太多,取证很难。现如今患者们入院时的影像资料都会保存在电脑中,手术过程也会严格记录,然后电子化保存,那个年代或许做不到这一点。
医学是一门十分复杂的学科,有的人穷极一生,也无法成为自己所学领域内的专家。普通人和医生相比,相关的医学知识就更加欠缺了,所以他们在维权时天然处于劣势。加上他和父母的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,和医院这种大机构相比,法律知识更为欠缺,处境更显艰难。而他想要开腹验肾的请求,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方面的支持,因为这种做法太过于极端。
肾脏消失了还是萎缩了,这是一个医学问题,时间或许会给我们答案。但这个案例也反映出了一定的社会问题:医患之间严重不信任,这个问题也需要进行修复。对不合理的医疗体制进行改革,培育医生们正确的价值观,才能够让医患成为利益共同体,拯救信任危机。
我们可以仿照国外的做法,医院的“伦理委员会”,委员会内要有医生、护士和法律工作者,帮助患者解决各种纠纷,也可以减少砍医生、伤医生之类的恶性案件。法院也可以聘请一些有医学背景的人作卫生顾问,对医疗纠纷进行认定,让医患关系逐渐恢复正常。
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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